一、 活動期間:
(一)第一階段:自民國(以下同)113 年8 月26 日起至113 年9 月30 日止。
(二)第二階段:自113 年10 月1 日起至113 年12 月31 日止。
二、 活動對象及條件:
(一)於下列活動期間,個別客戶累積成交金額:
1、 第一階段活動期間:達新臺幣(以下同)200 萬元以上者。
2、 第二階段活動期間:達300 萬元以上者。
3、 每一階段活動期間,係獨立計算該期間內之累積成交金額,成交金額無法遞延至下一階段活動期間計算。
(二)於下列活動期間,個別客戶有價證券線上定期定額交易次數:
1、 第一階段活動期間:扣款成功達1 次者。
2、 第二階段活動期間:於不同扣款日扣款成功達3 次者。
3、 每一階段活動期間,係獨立計算該期間內之扣款成功次數,扣款成功次數無法遞延至下一階段活動期間計算。
(三)於活動期間(自113 年8 月26 日起至113 年12 月31 日止),完成證券新開戶之客戶(含臨櫃及線上開戶)。
三、 活動獎項:凡符合本活動辦法之客戶,即贈與印有「麟洋連霸 勇冠天下」之濾掛式咖啡乙盒(10 包),活動贈品數量13,800 盒,送完為止。
四、 活動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對象及條件所訂第(一)項至第(三)項活動參加者,於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活動期間均符合贈與條件者,可分別領取活動獎項乙盒,並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歸戶贈獎,每人每一階段活動期間限領乙盒。
(二)個別客戶累積成交金額不含申購。
(三)有價證券線上定期定額交易活動對象,係指於113 年1 月1 日前未曾於本行有證券定期定額扣款交易,並於活動期間內定期定額交易扣款成功者。如已辦理定期定額扣款交易後註銷證券帳戶再申請或重複申請開戶辦理定期定額交易者不列入。
(四)證券新開戶:限未曾開立本行證券帳戶者,如於活動期間既有戶銷戶再開或重複開戶者不列入,並以營業單位收件日或線上申請日為受理日,俟本行審核證券帳戶申請作業完成後,方寄送贈品。
(五)贈品依照符合資格活動參加者達成之時間先後順序發送,本活動期間如贈品提前送完,本活動即終止,並公告於土銀證券財經資訊網,不另行通知,惟公告時間並不等同贈品實際送完之時間。
(六)本行非本活動贈品製造者/服務提供者,且與該贈品製造者/服務提供者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故本活動之贈品,其使用方式、期限及相關限制等,悉依該贈品所載附之使用說明及相關須知為準,若有疑問應洽贈品製造者/服務提供者。如因使用該贈品/服務而引起之爭議、糾紛、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民、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由贈品製造者/服務提供者自行負責,概與本行無涉。
(七)本活動參加者成交金額、交易次數之計算,以本行計算為準。如因交易取消、網路斷線、系統當機或其他因素致無法成功交易,該筆成交金額、交易次數將不列入計算範圍。
(八)本行就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交易成功與否等,保有審查之權利,經查核若有不符本活動之規定者,本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得追回贈品,如有損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九)本活動參加者如有偽造、詐欺、冒名他人個人資料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參加本活動者,一經查獲除不予贈獎外,本活動參加者並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十)本活動參加者同意其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及紀錄,皆以本行之電腦系統與時間為準。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 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致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本活動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十一)本活動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亦不得要求變更、轉讓贈品內容或折換現金等。
(十二)本活動參加者之交易如有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相關規定,本行有權取消其獲獎資格。
(十三)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內容,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本行有權取消其活動參加及贈送資格。本活動參加者並已充分知悉且同意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本行僅於本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或國際傳輸,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四)本行將主動通知領獎事宜,贈品發放時間、地點由本行安排,得獎人應依本行通知前往領取獎項,若逾114 年2 月底未領取,視同放棄。本行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活動內容或暫停本活動進行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辦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毋須另行通知,如有未盡事宜以本行活動訊息頁面為準,本行得隨時補充或修正,最新活動詳情以土銀證券財經資訊網公告為準。
(十五)本活動洽詢專線:(02)2348-3972、(02)2348-3977。
本行證券部地址/臺北市延平南路81 號∣經濟部50.12.26 經臺(50)商證字第17955 號函核准設立
電話/02-23483971